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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贸区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有了“快车道”

发布时间:2015-04-15 09:56:48 作者:无 被阅览数: 1909 次 来源:上海水产行业协会


民网上海5月9日电 (记者孙小静)在上海自贸区注册的奢侈品经营、钟表贸易、科研医药、观赏植物栽培、木材贸易等企业,在上海本埠即可完成相关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行政许可时间缩短一半以上,加大了上海自贸区内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流通。今天,国家林业局在沪宣布,将部分野生动植物行政许可和进出口管理事项,下放到上海市林业局、国家濒管办上海办事处,为自贸区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搭建“快车道”。 

上海现已成为我国进口皮毛类奢侈品的主要集散地,众多国际知名一线奢侈品牌商纷纷在上海设立全球分支机构。这些进口商品时效性要求高。同时,上海涉及野生动植物进出口企业近400家,贸易范围涉及46个国家和地区,年贸易总额超过30亿元,其中大量贸易活动涉及到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履约事务。 

为加大通关便利性,此次国家林业局提出,将在上海自贸区注册的企业进口列入“中国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管理专用标识”管理范围的野生动物皮革制品和进口实验用猕猴、食蟹猴血清等衍生物实验材料等两项行政许可事项委托给上海市林业局审批。委托上海市林业局或其指定的单位发放鳄鱼皮表带等标识,标识的发放时间由30个工作日缩短为5—8个工作日。同时,进一步压缩野生动植物行政许可办理时限,审查决定时间上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 

国家濒管办提出,将出口非《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等一批允许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证明书核发权限授予国家濒管办上海办事处办理。进口木材办理物种证明,不受国家濒管办相关要求限制的,可以向国家濒管办上海办事处申办多次使用的物种证明,且免除提交的申请条件。办理上述内容的允许进出口证明书行政许可的,原则上不需要通过国家濒管办就境外CITES许可证或证明书进行核实确认。进一步压缩允许进出口证明书和物种证明行政许可的办理时限,其中受理时间上限由5个工作日缩短为2个工作日,审查决定时间上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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