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国家濒危办关于做好鲨鱼和蝠鲼物种履约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15 13:28:08 作者:无 被阅览数: 2098 次 来源:上海水产行业协会
近日农业部、国家濒危办发布“关于做好鲨鱼和蝠鲼物种履约管理工作的通知”,2013年3月于泰国曼谷召开的《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第16届缔约方大会通过了将路氏双髻鲨、无沟双髻鲨、锤头双髻鲨、长鳍真鲨、鼠鲨以及前口蝠鲼属所有种(以下简称CoP16所列物种)列入CITES附录II的提案,该列入将于2014年9月14日起正式生效,同时大会还提出了关于如何管理从公海捕捞附录物种的“海上引进”决议[Conf.14.6 (Rev.CoP16)号]。自2014年9月14日起,上述物种将与此前已经列入CITES附录II并生效的鲸鲨、姥鲨、噬人鲨一样,按照国家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管理规定进行管理,与其相关的一切捕捞加工利用行为均需依法办理许可证,各执法部门依据有关法规进行执法;在进口、出口、再出口以及海上引进以上物种及制品时,须申办CITES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海关凭允许进出口证明书办理通关手续。